关于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的通知

发布人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16/12/16 12:46:35
    

各处室、年级组:

为提高学校办学效益,规范收费标准,参照市电大收费标准和区物价局核定的江夏分校的收费标准,根据学分制学习时间要求,将学分制收费转换为学年收费,特制定电大江夏分校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,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收费标准

1. 学费及书本资料费

专科/本科:第一学年 学费及书本资料注册费     2200元/2600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二学年 学费及书本资料费         2000元/2400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三学年 学费及书本资料工本档案费 2100元/2500元

2.  其它费用

重修重考费:30元/生.科

二、减免政策

1. 年满17岁的本校中职生套读江夏电大大专,在校就读期间凭学籍证明每年减免学费200元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2. 本校中职毕业生就读江夏电大大专、本校电大专科毕业生就读江夏电大本科,凭毕业证书每年减免学费200元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3. 一家有几个人同时就读江夏电大,在同时就读期间凭户口本、结婚证每人可减免学费200元,其它时间不予减免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4. 一个单位有五个人及以上同季就读江夏电大,凭单位证明,每人一次性减免学费200元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5. 本校教职工的子女就读江夏电大,每年减免学费50%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6. 本校教职工本科毕业,因工作需要就读江夏电大本科,学费及书本费全免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;本校教职工因学历提高就读江夏电大,每年减免学费50%,其它各项费用照交。

注:本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从2015年秋季执行,原学员享受的优惠政策保持原来的不变。学员在读期间,除交以上费用之外,学校不收任何费用。解释权在江夏电大校长办公室。
举报电话:027-81828562

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江夏区分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12 15日